【警政時報 薛秀蓮 / 基隆報導】
113年10月9日7時許,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七堵派出所接獲報案稱台62線東向2K處,一自小客車輛翻覆,請警方協助。
警員李瑋哲、郭梁建安隨即到場瞭解,發現駕駛曾民(74年次)駕駛之自小客不明原因跌落邊坡卡在車內,現場警消一同破壞車門將駕駛順利救出送醫。警方詢問駕駛為何會無故跌落邊坡,駕駛表示當時正在看手機而不慎開出車道。
第三分局表示,騎乘普重機車或駕駛車輛,切勿使用行動裝置,以免造成危險。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1條之1,將處新台幣1000元至3000元罰鍰。行車安全,人人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