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翁嘉妤
日前央行總裁楊金龍祭出第七波信用管制,給投資客一個教訓,結果間接錯殺無辜,像是繼承祖屋的首購族,被取消買房寬限期,引起各界熱議。央行將朝兩大方向給予豁免權,一是房貸借款人名下的不動產持分是由繼承而來,且「座落的地區和借款人實際工作及居住地完全不同」;第二,則是該繼承地「超過一定的屋齡」,很難有居住事實。
根據《聯合報》報導,央行認為,近期確實接獲不少類似陳情,是很多民眾的困擾,尤其有些「北漂族」,於中南部有祖傳老屋要繼承,例如老式的三合院、四合院等,甚至有些人也不一定是獨立繼承,得和自家幾個兄弟姊妹一起分,就會導致無法適用寬限期的問題。
況且,即使一個人獨立繼承,類似三合院的祖傳老屋,也相對較難脫手,如此一來,央行政策恐怕真的錯殺無辜。因此根據央行規劃,繼承相關的購屋寬限期解決方案出爐後,可能做法應會比照先前「換屋族簽切結承諾書」的方式,如名下不動產,可保證是由繼承而來,非與人家一起合夥投資獲得,而這些規定也將明訂於央行官網中,公開適用條件和情境。
此外,換屋族問題也是各界關注,央行目前是比照現行換屋族簽切結書,保證一年內一定會把舊宅賣掉;而對於房仲公會日前發出九大訴求請命,爭取換屋的期限能夠從一年延長到兩年,央行目前的態度傾向不放行,最主要是因為央行認為給予換屋族一年賣房的時間已相當足夠,兩年「叫投資不叫換屋。」央行認為,既然已簽署1年內換屋的承諾書,但之後又爭取2年的時間,這並非信守承諾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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