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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要拱火“仇官仇富”/唐勝一

台灣好報/ 2024.09.27 11:03

唐勝一

文藝是為人民大眾的。這是文藝工作的初心,文藝工作者切切不可忘卻。我國新聞工作專業人士曾經定義過:報紙雜誌和廣播電視就是黨和政府的喉舌。那麼同樣道理,對於迅速發展的自媒體而言,也要堅定正確的政治立場,弘揚真善美,鞭斥假醜惡,給人民大眾以信心和力量,共同推進社會的和諧文明之進一步縱深發展。

我們也不否定,現今社會“仇官仇富”的現象是有所存在的。但是,這絕不能成為文藝工作者所創作的主流題材。不過,我們發現,偏偏有些作者目的不純地熱衷於這類題材的創作,偏偏有些自媒體缺乏政治敏感而熱衷於刊發這類題材的作品,等等。令人遺憾的是,還美其名曰“接地氣”。可明眼人一看便知,這僅僅是他們為了一己私利——增加點擊量和擴大名氣而已。如此的“仇官仇富”之作,越煽情迎合少數讀者的口味且大行其道,就越有“仇官仇富”的市場,就越能製造出諸多的社會矛盾擾亂人心擾亂社會。奉勸這些人趕快清醒吧,因為文藝工作者也可稱得上人類的靈魂工程師,切莫自降身份混同於普通的百姓。

誠然,社會不是真空,或多或少存有“雜質”。但要看主流,好的方面占了絕大多數,不好的方面乃枝末細節還不成氣候掀不起風浪。不然,社會豈不黑暗一片、無法運轉?現今,對不時地曝光落馬貪官和貪腐現象,大家其實不用大驚小怪,只要我們用正常的視角去看待,則恰恰證明了我國嚴懲腐敗的力度是相當大的,一切違法亂紀行為難逃制裁,印證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之一說,而決非是官場無好人、處處烏鴉一片黑。事實勝於雄辯,放眼各行各業、各級政府、各個領域的絕大多數,不都是嚴於律己、依法依規辦事麼?可見,其貪腐現象還未成主流,貪官也是極其個別。富豪行列雖有魚龍混雜,但不良富豪也為少數,是絕對動搖不了社會根基的。大家都清楚,凡事要一分為二地看,只要主流是好的,——多數官員廉潔勤政、為民服務,——多數富豪合法經營、擔當社會責任,就值得信任和肯定,又何能仇之呢?而真要仇之恨之的,則是違規亂紀、違法犯罪的少數貪官及不良富豪。

記得偉人曾經講過,我們要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文藝工作也不例外,要拿出勇氣剖析社會矛盾,協助政府處理好社會矛盾。也就是說,文藝工作者不是不可以針砭時弊的創作,報刊及自媒體也不是不可以刊發批評性的作品,但務必實事求是,從大局出發,認認真真把握個度,要適可而止,而不能接二連三地習作負能量的東西,以及連篇累牘地刊發這些東西,把社會描繪得暗淡無光、烏煙瘴氣,進而誤導讀者對社會的不滿,從而失去對未來的希望。

可以這樣講,在任何地方任何時期,為官為富者都是少數的一部分人,乃為大眾所欽佩的精英。但若文藝作品把官場和富豪群描繪的一無是處、一片黑暗、一見噁心的話,普通百姓豈不就對此予以無限的鄙視和咬牙切齒的仇恨?就連好官好富豪也會被連累到而遭質疑呢?假若真的到了這一步,其社會將可悲得不堪設想。所以,文藝作品拱火“仇官仇富”的現象應當引起高度重視,早以預防。特別是文藝工作者,要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承擔社會責任,自覺地將筆觸伸進社會的主流,講好正面故事,帶來光明閱讀,使大眾從中受益,收穫精神能量。在曝光諸如貪官污吏、不良富豪等負能量的同時,要積極地宣傳先進典型,以正視聽,讓人們清醒認識到主流的大好一面,從而在憎恨貪官等社會敗類的同時,更加地敬重先進典型,進而看到光明,增強信心和勇氣。

當然,採取措施予以糾正或防範也是很有必要的,特別是各級的“網管辦”要強化監督,決不能讓自媒體有恃無恐地成為拱火“仇官仇富”的滋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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