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925 10:17:34)每年9月25日是「用藥安全日」,新竹市政府積極落實市長高虹安提出的「健康安心」施政策略,為提高民眾對用藥安全的重視,新竹市衛生局持續針對市售藥物及藥物廣告進行監控及稽查,同時提醒民眾正確用藥確實掌握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避免耗財又傷身,共同打造安全用藥環境。
衛生局長陳厚全表示,根據藥事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藥品屬於禁藥,涉違反藥事法第82條規定,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若明知為禁藥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則可依藥事法第83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在網路販售藥品,亦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將面臨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指出,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與健康,除了持續加強對藥物違規廣告的監控外,並針對市售藥物進行稽查及抽驗。近期查獲的案例中,有雜貨店販售由國外自行攜入回臺之藥品及醫療器材,不乏知名品牌如EVE、大正製藥、龍角散、太田胃散等多項外包裝無中文標示、許可證字號,非屬我國核准藥品,籲民眾勿以身試法,一旦查獲不法情事,將依法查處,以確保藥物品質及其合法性,阻止偽禁藥流竄。
衛生局強調,民眾在購買藥品時,應遵循五不原則「不聽別人推薦、不信神奇療效、不買地攤夜市賣的、不吃別人送的,更不要推薦給他人」,切勿隨意透過網路平台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如有用藥需求,應就醫或至藥局詢問藥事人員,並遵循專業醫藥人員的指示,使用領有我國藥品許可證的藥品,以確保自身健康與用藥安全。若有疑問,歡迎撥打1999或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5353170,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