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衛生用藥商品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選購環境用藥記得「4要」原則。第一「要對症」,確認防治對象;第二「要合法」,產品外包裝上有環境部核准「環部衛製字」或「環部衛輸字」或「環衛藥防蟲字」許可證字號;第三「要時效」,確認產品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避免買到過期劣藥;第四「要識標」,依產品外包裝標示說明正確使用,才能安心、安全使用。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除要購買合格的環境用藥,近年來民眾出國旅遊頻繁,從國外攜回少量防治病媒蚊蟲等產品,僅能自用,不可以透過網路平台廣告販賣,違法販賣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罰鍰。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網頁
環保局再次提醒,民眾出遊一定要記得做好防蚊措施,建議穿著淺色長袖衣褲,及使用環境部核准含有敵避(DEET)、派卡瑞丁(Picaridin)、IR3535等成分的防蚊液,減少病媒蚊叮咬風險,遠離登革熱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