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弊案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檢抗告高院已受理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經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柯文哲及彭振聲,北院(1日)晚間召開羈押庭,審理後分別諭知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羈押禁見。台北地檢署不服周二(3日)提抗告。高院3日晚間表示,分案由審判長許泰誠、受命法官鍾雅蘭、陪席法官魏俊明組合議庭審理。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因合議庭還要閱卷、評議、寫裁定書,今晚有裁定結果的可能性較低。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經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柯文哲及彭振聲,北院(1日)晚間召開羈押庭,審理後分別諭知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羈押禁見。台北地院指出,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台北地檢署不服周二(3日)提抗告。經台北地方法院確認卷證資料後,現已將抗告狀連同聲押影卷送往台灣高等法院。
台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不服台北地院113年度聲羈字第435號柯姓被告之駁回聲請羈押裁定,已擬具相關事由,依法於今日下午5時,向該院提出抗告書,請求轉呈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
據了解,台北地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的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而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綜上諸情,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
相關新聞
快訊/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案 二審承審法官公布
柯文哲京華城弊案二審換掉3律師 網友建議:找黃國昌
卷移高院 京華城案正式進入二審
京華城案 柯文哲律師提上訴批北院漠視檢方逼認罪
涉京華城弊案柯文哲等5被告交保檢方抗告 高院今裁定發回更裁
快訊/柯文哲電子腳鐐還不能拿下 再延長8個月
北市都發局公告撤銷京華城容積獎勵20% 追溯自110年11月2日生效
快訊/北檢抗告成功!黃呂錦茹無保請回遭撤銷 高院發回更裁
快訊/京華城弊案偵結 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押抵北檢
涉京華城等弊案柯文哲等4人二度交保檢二度抗告 北院預計晚間6時開庭
北市府最快今撤京華城20%容獎 中石化發聲了
京華城弊案 柯文哲涉四罪遭判17年6月重刑
京華城弊案今開庭 柯文哲隔20天再度被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