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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弊案 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羈押禁見

銳傳媒/編輯中心 2024.09.01 19:12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經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柯文哲及彭振聲,北院(1日)晚間召開羈押庭,審理後分別諭知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指出,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北院說明指出:一、檢察官係以: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以及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等語。而本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乙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生之:1.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2.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

二、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係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先予敘明。

三、就系爭20%之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亦即認: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

四、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而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綜上諸情,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

彭振聲部分,法官認定有勾串之虞,羈押禁見。一、犯罪嫌疑重大部分:
被告涉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卷內事證可稽,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二、羈押原因部分
(一)本案被告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間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
(二)被告固辯稱:伊是依照都委會通過的決議去做,伊都是依法行政云云。然.被告(彼時為都委會之會議主席、本案之PM即專案管理人)於都委會多次會議,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之委員以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之召集人。
(三)被告彼時為臺北市副市長,並為都委會之會議主席、本案之專案管理人,堪認其為本案之上層及關鍵角色,故其對本案犯罪事實應知之甚詳而與其他共犯互具證人適格,利害本多有一致之處。另共犯應曉薇、沈慶京亦俱為本案上層共犯,其等前此經本院訊問後,亦均否認犯行,並均為本院認定有串證之虞而羈押禁見中。而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綜上,堪認被告與本案共犯已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
(四)本件既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明,而被告、共犯均已有不據實陳述之情形,其等間亦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之動機及可能,故應認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之虞。

三、羈押必要性部分
(一)本案所涉罪名本已重大,且所圖得之利益及賄賂之金額均極為龐大,故國家實現本案刑罰權之公益甚重。
(二)考量本案所涉犯罪本質上有相當之隱密性,蒐證極為不易,此由本案實際上動員諸多人力蒐證可見一斑。另本案涉案人數非少,或位居要職或有相當財力,而均有相當之影響力,然本案仍有諸多事實有賴親自在場見聞之證人始能完整還原。綜上,堪認本案案情晦暗的危險性仍高。
(三)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被告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以進行勾串,而具保亦非預防串證之有效手段。綜上,衡酌羈押對被告權利之限制,及以羈押手段防免被告與共犯勾串,確保本案司法權行使之有效程度,認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據了解,8月30日上午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柯妻陳佩琪及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彭妻謝夏喬共4人到案,柯文哲凌晨被依圖利罪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訊問過程中,柯文哲認為有疲勞訊問,有意離開地檢署,遭檢察官當庭逮捕,律師認為檢方逮捕不合法,將向法院聲請提審,台北地方法院預定今天上午10時20分開庭調查,北院開庭後以柯文哲所涉圖利罪有聲押之必要為由駁回其聲請,解返台北地檢署續查。北檢偵訊後認定有關柯文哲及彭振聲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據悉,柯被查出兩筆170萬及700萬金流交代不明遭聲押。台北地方法院今早進行被告律見及閱卷,期間彭振聲一度身體不適戒護就醫,稍晚已恢復返北院,法官晚間將先詰問柯文哲後再審理彭振聲之部分。

柯文哲的羈押庭在今日23時許結束,暫留置候審室,院方接續審理彭振聲的部分。羈押庭在2日凌晨零時許結束,

據了解,檢廉調查發現,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求京華城容積案過關,涉嫌行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超過新台幣4740萬元,另有資金去向不明,檢廉8月27日、28日拘提應曉薇及約談沈慶京到案,並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廉查出,京華城於民國109年2月透過應曉薇找彭振聲,要求將陳情案送交都委會研議,遭彭振聲拒絕。因柯文哲交辦,彭振聲才組專案小組處理。檢廉認為,京華城爭取容積多年未獲採納,有必要釐清柯市府政策轉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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