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承恩/綜合報導)台中市一名曾姓男子先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女高中生小薰(化名),期間開價每8天16萬元(約每月60萬元)包養對方,被拒後又承諾單次性行為會給予5,000元的酬金,怎料他發生完性關係以後,竟直接將人封鎖,氣得小薰報警處理。台中地院審理後,判曾男1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曾男2023年12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小薰,得知對方急需用錢以後,立即傳訊詢問年齡、身材以及居住地,並且開始討論包養的價碼。
示意圖/曾男原先開出每8天16萬元的價格,想要包養小薰,被拒絕後又開出每次性行為5,000元的價格,完事後卻封鎖小薰。(擷取自Pixabay)
曾男先是開出每8天16萬元的價碼,想要包養小薰,不過被對方給拒絕。曾男於是再度開價,以每次性行為5,000元的價格約小薰出門。這次小薰受到金錢蠱惑,於是決定應約。
雙方敲定時間、地點以後,曾男先是駕車去載小薰,接著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怎料曾男完事後穿起褲子,誆稱只帶了旅館的費用,沒帶錢包及證件,無法立即領錢,但可以回家拿。
示意圖/曾男原先開出每8天16萬元的價格,想要包養小薰,被拒絕後又開出每次性行為5,000元的價格,完事後卻封鎖小薰。(擷取自Pixabay)
曾男並且向小薰表示,價格可以改成2萬元,雙方相約隔天下午相見。不過小薰隔天應約到場,卻發現曾男放鳥,且無論怎麼傳訊息、打電話都無人回應,這時她才知道自己受騙。
小薰相當生氣,決定報警處理,曾男落網卻聲稱,是因為小薰沒有按照約定完成性服務,所以他才沒有付款,並非想要詐騙。
圖/曾男原先開出每8天16萬元的價格,想要包養小薰,被拒絕後又開出每次性行為5,000元的價格,完事後卻封鎖小薰。(擷取自Pixabay)
不過,台中地院法官勘驗雙方的對話,採信小薰的說法,認定曾男利用小薰涉世未深,且有金錢需求的處境,訛稱願意支付高價,以不實事項欺瞞、引誘小薰出面,並且發生性行為,且事後還拖延付款日期、擅自決定不赴約,罔顧小薰的信任,戕害小薰的身心健全發展,最後依照引誘及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罪,判處曾男1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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