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 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台南市警第四分局10日晚間8時許接獲報案,稱有人遭限制自由,轄區育平派出所立即由所長吳尚謙率6名員警至安平區健康路3段一處社區大樓,救出被害人龔姓女子(30歲),警方同時也在現場起獲多項犯罪工具及毒品。
▲員警在現場查扣多項犯罪工具及毒品。(圖/記者陳彥霖翻攝)警方表示,龔姓女子因欠債10餘萬元,遭鄭男(37歲)與李女(25歲)帶往住處限制自由,意圖協商還款方式,警方獲報後迅速趕赴救人,儘管被害人得於屋內走動,但其行動自由的空間仍遭限制,員警將涉嫌妨害自由罪嫌疑人鄭、李2人逮捕偵辦。
▲員警在現場查扣多項犯罪工具及毒品。(圖/記者陳彥霖翻攝)孰料,員警在現場發現屋內有多項犯罪工具及毒品,包括開山刀1把、砍刀1把、斧頭1把、手銬2副、疑似爆裂物3顆、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小包(共3.4公克)、二級毒品哈密瓜錠50顆(共64.28公克)、毒品咖啡包4包(共15.05公克)、K他命1小包(共2.23公克)、大麻香菸1根及毒品吸食器等;並在被害人龔姓女子身上也查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0.51公克)及毒品吸食器等。
▲現場另查扣疑似爆裂物。(圖/記者陳彥霖翻攝)警詢後將鄭男、李女涉犯刑法妨害自由罪、傷害罪及違反毒品防制條例,龔女涉違反毒品防制條例部分,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另疑似爆裂物部分則待後續送驗鑑定後續行偵辦。
分局長曹儒林表示,肯定同仁快速反應、趕赴現場解救的同時,並積極查處藏匿於社區中的毒品犯罪,也呼籲毒品害人害己,切勿以身試法,本分局將持續打擊犯罪和查緝毒品,全力維護安平秩序和市民朋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