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號召近千名彰化芳苑鄉民發起連署國有地,周三(7日)聚集草湖保安宮廣場「拒光電 護良田」。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指出,芳苑鄉將近600公頃的國有地良田,已有光電業者向國有財產署取得開發同意函,近日有部分廠商要召開規劃興建地面型光電場說明會,芳苑鄉代表會全數通過「拒光電 護良田」,號召鄉親一起來守護芳苑鄉國有地良田!!「芳苑國有地拒光電護良田自救會」表示,芳苑鄉國有農地約有1100甲,集中在草湖地區,國有財產局核發5家能源公司的太陽能光電開發同意函,已威脅到農民生計。
[caption id="attachment_74449" align="alignnone" width="992"] 芳苑鄉近千鄉民聚集草湖保安宮「拒光電 護良田」。(翻攝照片)[/caption]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曾現勘光電業者選中的國有地農地,大多都維持農耕,並非荒地或無法利用的鹽化土地!根據全國國土計畫指導原則,為確保糧食安全,應積極保留農漁牧一級產業糧食土地,落實農地農用策略,維護農業生產完整性。現在光電業者卻要大面積侵占開發國有農地,與全國國土計畫指導原則背道而馳!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並指出,去年,才有近百位學者連署,質疑光電政策亂象,尤其針對農地上規劃綠能發展區(大城鄉),提出批評與質疑,認為將對台灣土地整體發展帶來負面衝擊。學者成立的能源公正轉型監督小組分享荷蘭光電政策,提到「荷蘭是重要農業生產國,每寸土地都相當重要,而監測已開發之地面型光電,發現其對農地土壤有害(....)因此發展優先順序應列為最後」,台灣也是重要的農業生產國,且台灣農地違規使用情況非常嚴重(農地工廠、農地倉庫、農舍民宿等等),農地已嚴重破碎化,彰化縣擁有大面積平原,土壤肥沃,有助提升農業生產效率及產量,在糧食安全上扮演重要關鍵角色,大面積國有農地更應完整保存!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又指,目前農地種電不論面積多大都免環評,也不需進行環社檢核,開放大面積國有農地種電,將加劇農村人口外流,也將對平原地景和農村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今天聲援「拒光電 護良田」千人愛鄉連署行動。今天包括芳苑鄉長林保玲、立委謝衣鳳、縣議員洪子超及洪騰明及各村村長等,都到場反對農地種電。
立委謝衣鳯呼籲大家要一起站出來守護農業、守護家園,農業要有新一代加入,農地用來種電,扼殺青農返鄉農作夢想。芳苑鄉長林保玲則指出,據悉已有光電業者在國有地鋪設水泥施工。
據了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指出,光電業者得依《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案件處理要點》規定,向該署各分署申請發給國有非公用土地案件申請開發意向書,該意向書性質僅供申請人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籌設或許可,非土地實質提供使用之同意。光電開發業者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能源署,倘經能源署不同意開發,該署即配合撤銷意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