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為強化高層建築物消防安全管理,新北市政府公安小組已啟動加強高樓公安稽查專案,常見缺失為未辦理消防檢修申報、建築物公安申報、系統式消防設備故障、破壞防火區劃、未落實管道間防火填塞及防火門無法自動閉合,違反消防及建築多重規定者,最高合計可裁罰60萬元。
高層建築物內若有供營業使用場所(如:電影院、夜總會、視聽歌唱場所KTV、觀光旅館、飯店、百貨商場、餐廳等)違反消防法有關消防安全設備設置及維護、防焰物品使用、防火管理等相關規定,經檢查不合格將逕予舉發違規並裁罰最高30萬元。另依112年3月1日修正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規定,亦須先檢修完善後再向消防機關辦理合格申報,以縮短消防安全設備故障空窗期,維護消費者公共安全。
新北市政府公安小組為確保高層建築物逃生動線暢通及防火區劃完整性,將特別針對安全梯、避難層出入口阻塞、防火門及機房、管道間防火填塞項目進行重點檢查;檢查不合格或經通知仍未辦理公安申報社區,得依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建築法規定,裁罰最高30萬元罰鍰,倘消防、建築同步多重違規,恐將面臨最高60萬元罰鍰。
消防局長陳崇岳表示,高層建築物本質上即為救災環境較為嚴峻之場所,因此火災初期消防安全設備(如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及排煙設備)確實啟動相當重要,也可讓消防同仁於相對安全之救災環境下儘速發現火點並即時撲滅。
陳崇岳指出,高層建築物管委會平時即應維持消防安全設備正常功能、注意依規定使用防焰物品(如布幕、窗簾、地毯)、辦理防火管理業務(如遴用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確認確認逃生通道暢通、防火區劃完整無破壞或拆除、以及定時消防與公安申報,避免違規而遭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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