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戴姓國中數學老師在任教期間假借按摩、處罰、檢查發育狀況、駝背矯正姿勢、消除乳酸堆積等理由,強制拉開女學生內衣進行襲胸、摸乳房等猥褻行為,甚至強制性交,共有8名國中女學生受害。彰化地院今天(30日)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19罪,合併重判23年4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戴姓男子於2003年至2016年間,在彰化某國中擔任教師,另在住家開設數學家教補習班,但戴男卻遭控利用老師身分,在學校、住處、圖書館等地向女學生伸出狼爪,一名女受害學生表示,戴男曾以「有學長說看過你胸部,形狀很漂亮,我也要看你乳暈是否粉紅色」,要求女學生將衣服拉開。
不僅如此,戴男還曾在陶藝教室內以矯正駝背為由,要求女學生解開制服扣子,強舔女學生胸部,還有女學生遭戴男以「消除乳酸堆積」,脫掉女學生的安全褲,按壓女學生臀部,事後還稱「要看發育狀況、幫你自慰」強行猥褻女學生。
檢方調查,戴男鎖定就讀國中、涉世未深的少女猥褻、性侵,法官認為戴男為人師表,卻未能恪守師生分際、罔顧家長及學生對其尊重與信任,反圖滿足一己之性慾,對多達8名未成年少女犯下妨害性自主犯行,嚴重悖於師道倫常,枉為人師、敗壞社會風紀,戕害8人身心健全成長,手段卑劣且犯罪情節嚴重,而且一再否認犯行。
法官審酌,已婚戴男為碩士畢業,曾任國中老師,前案執行完畢出監後就私下接案授課,並斟酌戴男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性質及犯罪傾向,及犯後否認犯行之態度,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合併19罪,重判有期徒刑23年4月,可上訴。
此外,戴男收押至今已一年,此次羈押期限至8月10日,今合議庭未當庭宣示是否延押,將由合議庭再行裁定。(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