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全台老舊建物更新,強化國人居住安全,行政院會今天(11)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將函送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全台約有8216棟(約27萬戶)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在實施容積率管制前申請建造執照、管制後始取得使用執照,適用921地震前耐震設計規定,普遍有原容積大於基準容積情形,不利於都更推動。
卓榮泰指出,台灣地震頻繁,為提高民眾參與更新意願,強化國人居住安全,加速老舊建物更新,此次「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放寬合法建物的適用範圍,實屬必要,應加速推動。本修正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協調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考量容積實施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是適用921大地震前的耐震設計規定,因此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也可適用,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