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蔡宗武/高雄報導】
蔡嫌夫妻(蔡男31歲、曾女30歲)與陳嫌(36歲)等3人原居住於北部地區,於本(113)年初,3人因案遭通緝,逃亡至高雄地區躲藏,於逃亡期間仍鋌而走險,共同成立假檢警詐欺機房,專門詐騙居住於美國地區之臺灣籍、大陸籍民眾,先由曾姓犯嫌擔任一線機手,假扮電信業者向民眾謊稱電信門號遭盜用,再由犯嫌蔡姓、陳姓2嫌擔任二線機手,向被害人投放假大陸公安刑事逮捕令及假公安影片,取得被害人信任後,並假冒大陸公安對被害人製作筆錄,再交由詐欺集團之三線機手,以監管帳戶之名義要求被害人提供金融帳戶之帳號密碼等個人財務資訊,以遂行詐騙之目的,經警方清查被害人損失達數十萬美金,持續擴大偵辦中。
本案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13分隊)、高雄港務警察總隊、楠梓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待時機成熟,持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及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拘票,在楠梓區創新路大樓實施搜索及拘提等強制處分,並會同保安警察大隊特勤人員共同執行攻堅任務,當場逮捕犯嫌蔡姓、曾姓、陳姓犯嫌等3人,並查扣犯案用手機10支、筆電2臺、SIM卡6張、毒品安非他命1包、監視器鏡頭1臺、存摺3本、金融卡2張、硬碟1個、WIFI分享器1個等證物,全案依刑法詐欺罪先行解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擴大偵辦。
此類「假檢警」為常見詐騙手法,詐騙集團常冒用戶政事務所、中華電信、健保局等名義致電向民眾詐騙個人資料,再以假冒警察或檢察官來電說其帳戶涉及偵辦中的刑案,要求交付名下所有帳戶監管,或要求至金融機構領取積蓄、解除定存,再派出假冒書記官的車手前往指定地點收取存摺、印章、現金等或要求匯款至指定帳戶,創造維妙維肖的公務機關情境,搭配假檢警詐騙常用話術的方式來操弄民眾,請各位民眾注意-「一、警察、檢察官「不會」以LINE或傳真公文通知、傳喚、以電話製作線上筆錄。二、警察、院檢機構「不會」監管民眾帳戶。三、警察、檢察官「不會」要求交付存款」。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於113年6月21日至30日配合警政署辦理113年「全國同步查緝車手專案行動」,共查獲集團性詐欺68件391人,其中包含車手426人、拘捕166人、羈押46人、查扣不法所得土地1筆、房產1棟、高級進口轎跑車15輛、現金3,870萬餘元,累計查扣不法利得總價值逾7,129萬餘元,經警政署評核為全國第2名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統計112年成功攔阻民眾被害案件1653件,較111年同期增加573件,攔阻金額8億6,339萬2,836元,較111年同期金額提升3億7,077萬5,359元(+75.27%);113年1月至6月成功攔阻民眾臨櫃提匯款被害案件870件,較去年同期增加54件,攔阻金額4億9,994萬4,598元,較去年同期提升1億1,157萬3,588元(+29.06%),本市於詐欺防制、打擊詐欺已有顯著成效。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隊長鄢志豪在此呼籲民眾切勿聽從指示交付個人銀行帳戶、提款卡及有價物品予以陌生人,若遇是類狀況,可前往「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或「警政服務APP」即時查詢,或撥打反詐騙專線165查證及詢問,以保障自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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