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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跨部會辦理油污應變演習 汲取經驗 加強應對

台灣新聞網/ 2024.07.10 00:00
 【台灣新聞網記者張美惠/高雄報導】「113年中油大林廠外海浮筒漏油緊急應變實兵演習」,10日在高雄外海3浬的大林廠外海浮筒辦理,管碧玲主任委員實際到外海演習區督導,她感謝團隊同心協力,完成海上油污應變演習,並勉勵相互吸取經驗,加強應對。
 演習由海洋委員會邀集內政部、交通部、高雄市及屏東縣政府,攜手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於高雄外海3浬之大林廠外海浮筒辦理全國性、跨部會海洋污染緊急應變實兵演練,以提升海污災害的應變能量。
 此次實兵演習為非海難的演練,模擬中油大林廠2號外海卸油浮筒輸油管線破裂導致海洋污染,各公私部門於第一時間組成污染清除應變團隊,驗證相關應變作業流程。
 演習採取海陸空3D作業方式,動員14個海洋污染緊急應變作業專業團隊,包含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海巡署、高雄市政府、屏東縣政府、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大林煉油廠、台灣電力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海歷企業有限公司、高雄區漁會、國立中山大學與中華民國航空測量及遙感探測學會等,動員拖船、工作船及漁船等14艘船艇、AS365海豚直升機、Dual 640T V3無人機各1架及逾200人參與實兵演習。
 管碧玲主委表示,中油公司於110年漏油意外之後,已積極採取各項精進作為,包括於每次輸油作業時,均有戒護船在旁監測,並同時備有海污資材,如有漏油事件可立刻處理;且外海浮筒蛇管汰換年限由8年縮短至6年,並定期檢測。這些作為將有助於防止海上漏油污染事件的發生,此次演練也是確認各項應變作為都能有序的執行。
 過往數年,曾發生數起因極端氣候及各式不同因素而導致的海洋污染事件。特別是110年於高雄大林外海浮筒漏油事件,造成高雄、屏東等地海洋生態遭受影響。同年10月27日行政院指示「應強化各部會分工,權責分工部分應依災害防救法的概念及原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主管機關從減災、整備、應變到復原等各階段的權責分工應清楚明確。」,海洋委員會隨即於111年修訂「重大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計畫」,並獲行政院核定,隨後於112年完成海洋污染防治法之修訂,且嚴格查核相關事業單位,確保其落實緊急應變計畫,將污染危害減至最少。

圖說1:管碧玲主任委員巡視U型攔油索除污作業。

圖說2:艉拖船及戒護船佈設第1道攔油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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