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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學生心理問題日趨複雜嚴峻 完善輔導系統修法刻不容緩

銳傳媒/特別報導 2024.07.04 06:51

 

文/潘威佑 (社團法人台灣教師聯盟副理事長)

近年來學生自殺及自傷問題日益嚴峻,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自殺已成為15至24歲年輕族群的第二大死因。尤其令人擔憂的是,過去五年內,24歲以下年輕人的自殺通報人次大幅上升,其中14歲以下族群的通報次數增幅更達7.2倍,顯示學生心理問題日趨複雜和嚴重。

現行的學生輔導人力顯然無法全面應對這些複雜的心理健康狀況。因此,有必要對現行的學生輔導系統進行全面檢討和改進,增強輔導量能,以更有效地應對學生心理健康問題。

一、 主要問題與挑戰

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方面,現行的任務編組模式,會導致專業輔導人員面臨諸多困境。首先由於行政支援不足,專業輔導人員無法充分專注於輔導工作,影響了輔導的品質和效果。其次高流動率使得輔導人員難以在一個崗位上長期任職,這不僅影響了輔導工作的連續性,還對學生與輔導人員之間的信任建立造成負面影響。此外輔導人員面臨的壓力和工作量過大,使其難以久任,這進一步削弱了輔導系統的穩定性和有效性。

二、 修法目的與重點

為了應對上述問題,根據立委范雲提案,並由其他立委,如郭昱晴委員、羅美玲委員、陳冠廷委員、林月琴委員、黃秀芳委員等共17位委員共同提案,希望能夠改善學生輔導系統,並提出《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藉由此次修法主要目的,通過以各項的改進,來增強學生輔導系統的能力,並適時引導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本文將規劃以下各點,進行對於修法後的淺見;

1. 完善輔導諮商中心的組織規範:
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所設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的任務,要求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逐年促進輔導諮商中心的正式化,完善組織規範,留住專業人才,提升輔導成效。
2. 增設專業輔導人員:
各地方縣市應逐年編列公職心理師、公職社工師員額,作為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的專業輔導人員,並優先由其擔任輔導諮商中心主管,以提高輔導專業性和穩定性。
3. 強化學生輔導諮詢會的組成:
修正學生輔導諮詢會成員類別,新增特殊教育教師及學生代表,確保輔導諮詢會能充分代表各方利益和需求,提升輔導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4. 保障學生的最佳利益:
增訂保障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的條文,強化專業輔導人員在執行諮商輔導業務中的權限,確保學生在接受輔導時不受任何侵害,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
5. 加強三級輔導模式:
修正三級輔導內容,強化三級輔導工作間的合作模式,著重於學生行為與問題樣態的輔導,確保每一層級的輔導都能有效運作,並相互配合。
6. 提供行政支援與識別行為樣態:
學校須提供輔導措施所需的行政支援,並將「反覆自我傷害」列為明顯有輔導需求的行為樣態,確保對有需求的學生能及時提供輔導。
7. 修正專任輔導教師的設定條件:
因應輔導需求增加,修正專任輔導教師的設定條件,確保有足夠且具備專業素質的輔導教師。
8. 配置專業輔導人員:
針對近年校園學生自傷、自殺通報次數增加,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以上學校專業輔導人員的配置規定,增加輔導人力,以改善輔導可近性和滿足學生需求。
9. 設定督導人員:
增訂每七位專業輔導人員需設定一位督導人員,以維持輔導成效和品質監督,確保輔導工作的持續改進。
10. 明確各層級輔導職責:
修正學校教師、輔導教師、專輔人員在三級輔導中的職責,並配合《國民教育法》修法,加入再申訴相關辦法,確保輔導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11. 加強輔導人員訓練:
修正輔導人員職前訓練和在職進修的時數與內容,新增講師聘請規範,確保訓練符合實際工作需求,提升輔導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輔導效果。

三、結語

學生輔導法的修正旨在全面提升學生輔導系統的能力和品質,確保學生能夠在良好的輔導環境中健康成長。面對日益嚴峻的學生自殺和自傷問題,修法迫在眉睫,唯有通過制度的完善和資源的有效配置,才能真正解決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為未來社會培育健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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