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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女教師遭殘忍殺害 兇手五度判死仍獲改判無期引眾怒!

品觀點/品觀點綜合編輯 2024.07.02 17:14

2014年12月3日上午,退休女教師陳月妹如往常到高雄左營哈囉市場買菜,沒想到竟遭劉志明突襲,被敲昏推入車內。由於車門設有暗鎖無法啟動,劉志明見陳女仍有氣息,竟持鐵鎚猛敲對方頭部十三下至死,行兇過程令人不寒而慄。

高雄警方在案發第四天逮捕劉志明,他辯稱只想劫車,因陳女反抗、車又發不動才失控行兇。一審法院認定他手段凶殘,難有遷善可能,判處死刑。但高分院二審到更三審均認為他沒有精神疾病,仍有教化可能,加上他自行求處極刑、數度向家屬道歉等因素,將死刑改判無期徒刑。

判決結果引發陳女丈夫張介能強烈不滿,直斥法官「先射箭再畫靶」,硬要幫兇手脫罪。一名資深司法官指出,法官多次質疑搶奪現金的證據力,可見不願判死的心證早已確立。

據統計,近五年有近十件原判死刑的案件,在高等法院被改判無期徒刑定讞。終審法官是否刻意找理由不判死?多名檢察官直言,與近年廢死的政治氛圍脫不了關係。但究竟怎樣的案件才可判處死刑?法律並未明確規範,實務上仍有諸多爭議。

對此,多名被害人家屬皆表達強烈不滿。高女父親氣憤地質疑:「誰在乎被害人的人權?」張介能也痛斥:「死刑攸關社會安全,不是政治作秀工具。」

許多家屬認為,死刑並非為了報復,而是要加害者負起應有的責任。他們呼籲,死刑議題事關重大,不能完全忽視被害人的聲音,盼司法審判能兼顧社會正義與人民感受。

網友們對本案也多所批評,痛批兇手行徑令人髮指,若法官一味縱容,恐助長犯罪歪風。也有人質疑,司法體系是否真能彰顯正義、化解民怨,抑或僅是政治角力的犧牲品?

總之,本案所引爆的爭議,再度凸顯死刑存廢問題的複雜性。究竟國家刑罰權該如何行使,才能在嚴懲重罪、保障人權間取得平衡?恐怕仍有賴社會各界努力溝通、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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