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傳食物中毒!金門縣衛生局昨天(1日)接到金門醫院通報,24位遊客6月30日在某餐廳用餐後,出現嘔吐與腹瀉症狀,5人送急診就醫,於當日出院;隨後衛生局前往稽查,共採集6件檢體、1件食餘檢體,並寄到台灣化驗,結果1至2周出爐。
衛生局指出,這批自由行旅客在6月29日抵達金門縣,進行3天的旅遊,隔天30日晚上6點,旅客於在某餐廳用餐後,出現了嘔吐和腹瀉等症狀,並送醫檢查,衛生局接獲金門醫院通報,前往餐廳進行調查,醫院也同步採集5份病患樣本進行檢測,目前就醫的5名旅客,在昨天上午10點半離院,下午返回台灣。
至於餐廳稽查,衛生局表示,有發現多項違反食品衛生規範的行為,包括冷藏設備缺乏溫度紀錄、未蓋垃圾桶、食材直接放置地面、防蟲設施損壞、缺少員工健康檢查報告等,都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逾期仍未改善者,將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恐面臨歇業、停業。
對此,衛生局長蔡建鑫說明,稽查人員有抽驗刀具塗抹棉棒、砧板塗抹棉棒,共有6份環境檢體,另有1份食物殘留檢體,以及患者5人、廚工6人,共11份人體檢體,全部寄送台灣認證實驗室化驗,檢驗結果在1至2周內出爐。
蔡建鑫也補充,食品中毒的定義是2人或2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物後出現類似症狀,即使只有1人因肉毒桿菌毒素引起或急性食品中毒,像是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倘若患者僅1人,也是1件食品中毒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