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翻攝自邱復生臉書 檢調獲報,台灣土地開發公司於2019年間因財務困難,向民間借款2億餘元,但於2020年的財務報表中並未以借款方式認列,而是以其他方式呈現,涉嫌財報不實,違反證券交易法。檢方指出,台開公司未如實將借款記載於財報中,而是創設不實的不動產買賣交易紀錄,藉此包裝對外借款及衍生利息,導致2020年財報出現不實情形。
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兵分6路,搜索台開公司、邱復生住居所等6處,並約談邱復生及當時的主管等6人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諭令邱復生以1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電子監控;另外4名被告分別以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由於邱復生覓保無著,檢察官改命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電子監控,並要求每天以手機向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回報行蹤。
台開公司發出聲明,尊重檢調調查,全力配合,已將相關資料移交檢調單位查察,台開也已針對有關事項向檢察官提出告訴,有媒體報導與事實相左,盼外界勿多做渲染與揣測。
台開公司成立於1964年,初期配合政府開發需求,成功開發多個工業區及商辦住宅。1999年股票上市,直到2022年因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財報,且遲未完成補正、有金融機構拒絕往來紀錄等,台灣證券交易所宣布台開股票於同年8月4日終止上市。
2020年至2022年間,台開發生多起跳票事件,跳票總金額超過4億元。2021年由邱復生的女兒邱于芸當選董事長。本案還待檢調進一步釐清台開公司涉嫌製作假交易紀錄的細節,以及邱復生、邱于芸等人涉案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