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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旅遊團赴金門上吐下瀉檢驗出爐 衛生局:暫排除食品中毒

勁報/ 2024.06.23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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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金門縣衛生局近日公布113年5月27日臺中市旅遊團疑似食品中毒案送驗之環境及人體檢體檢驗報告。衛生局表示,依「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及「食品中毒病因物質及原因食品判明標準」,本案人體檢體雖有檢出諾羅病毒,惟稽查當日無食餘檢體可供抽驗,沒有足夠證據可判定與此次臺中市旅行團曾於本縣用餐之5家餐廳有明確因果關係,故暫排除食品中毒可能。

 

金門縣衛生局說明,該臺中市旅遊團61人於113年5月27日下午5時於本縣某餐廳用餐後,28日凌晨起多人陸續出現噁心、嘔吐、腹瀉、發燒等腸胃不適症狀,衛生局立即派員前往5家個案曾用餐過之餐廳(山O間餐廳、金O禮寓飯店、金O來餐廳、海O餐廳、喬O牧場餐廳)稽查,稽查當日均已無食餘檢體可供抽驗,本局抽驗環境及人體等相關檢體,檢驗報告已全數出爐。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本案抽驗之環境檢體包含刀具、砧板塗抹拭子各5件,其中於「金O禮寓飯店」抽驗之1件砧板檢體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陽性/腸毒素未檢出」,其餘9件檢體均未檢出病原微生物;人體檢體方面,送驗糞便檢體共計21件(來自患者4人及廚工17人),其中2名患者檢出諾羅病毒,餘2名患者及17名廚工則均未檢出病原微生物。

 

衛生局表示,砧板檢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腸毒素未檢出,反映業者在製作餐點過程中砧板未澈底清潔洗淨、消毒,或工作人員衛生習慣不當;微生物的動態消長與製造調理場所衛生狀況密切相關,因此餐飲業者應當落實食品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並加強內部管理及改善缺失,從源頭降低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風險,以確保調膳食品的安全及衛生;針對稽查項目,有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相關缺失者,衛生局均已責令業者限期改善並複查合格;根據相關檢驗結果綜合分析,本案暫無法判定為食品中毒事件。

 

衛生局再次呼籲,餐飲業者及民眾,為防範食品中毒的發生,提供預防食品中毒五個小撇步如下:

(1)要洗手:維持良好衛生習慣,飯前、如廁後及處理食品前後應澈底洗淨雙手,若至郊外旅遊,更應注意飲食衛生。

(2)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食材應有計畫購買,儘速放入冰箱貯存,並儘速烹煮及食用完畢。

(3)生熟食要分開:處理及盛裝生熟食之器具應分開,另蔬果類產品通常不經加熱即可食用,洗滌或截切時應避免交叉污染。

(4)要澈底加熱:海鮮及肉類產品應澈底加熱,不食用未煮熟之禽畜水產品,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細菌才容易被消滅。

(5)要注意保存溫度:保存低於7℃,室溫不宜放置過久。(金門縣政府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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