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今(30)日出席行政院院會,針對近期新竹豪宅大火,提出了多項具體建議,呼籲政府重視並強化相關法規,同時儘速核定提升消防人員的危險勤務加給。
蘇俊賓表示,面對火災事件預防,「發生頻率高」與「救災難度高」的兩個風險型態最需要積極面對。例如過去工廠和倉儲火災,建立風險辨識與危險物品管理規範,包含消防法及工輔法來降低風險;對於大型工廠與倉儲、高樓層建築,火災發生率不見得高,但一但有救災需求,救災難度較高的項目,應該另外盤點現有的法規是否足夠,除了消防法,其他的法規也應一併檢討。蘇俊賓提議,應盤點現有的建築和消防安全設備標準,強化法令規範。
蘇俊賓首先點出高樓層建築物無線電輔助設備的設置問題,他說,目前雖然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明訂高樓層建築需要加裝輔助設備,但僅限於地下層,消防人員也反映在實務上,高樓層建材強度與梯間密閉,也會影響無線電通信品質,因此設置無線電輔助設備應有更明確有效的規範,藉以強化救災時之無線電通信暢通。
此外,針對高樓層建築火災預防,蘇俊賓也提到,建議中央考量強化相關建築管理規定,他舉例高層建築物依建築技術規則須設置防災中心,但法規僅針對空間大小、位置及設備訂有規範,並未明確規定配置駐守人員的資格及人數,且為避免後續的培訓及證照費用造成社區負擔,希望中央也應編列預算補助,達到預防災害的目的。
蘇俊賓也再次呼籲,台北市、新北市和桃園市曾在過去多次爭取提高的消防人員危險職務加給加成,目前仍未獲行政院通過。他希望能夠將危險勤務加給加成調升為1.5倍,提升消防人員應有的報酬,請中央給予支持。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也當即指示內政部儘速進行研議後答覆。
蘇俊賓也提及,他肯定過去行政院對於地方建言的支持,在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後已經納入了工廠運作危險物品的申報管理,但他也強調,倉儲業儲存危險物品的申報義務尚未被規範。中央仍應積極將倉儲納入法規管理範疇,積極防災。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盼中央重視消防員權益 蘇俊賓爭取危險加給加成調升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