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於5月21日繼續處理國民黨、民眾黨主導的國會改革相關修法,力求能夠三讀通過法案。經過長達14.5小時的表決大戰,立法院最終在藍白兩黨的人數優勢下,二讀通過共21條條文,其中包括歐洲在台商會點名的「藐視國會罪」,最高可罰20萬元。
此次修法的重點條文,包括立法院可成立調查委員會或專案小組,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若5日內不提供,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在人事同意權部分,由無記名改為記名投票,審查期間不得少於1個月。這些條文引發外界質疑,認為賦予立法院過大權力,恐影響企業營運甚至司法獨立。
而在立法院審查法案的同時,議場外從白天開始就有40多個民間團體在立法院外抗議,他們批評此次修法程序倉促,缺乏充分討論,已違背民主精神。隨著許多下班、下課民眾的加入,到了晚間,抗議人數已超過3萬,占滿立法院周邊馬路。民眾高舉標語,痛批藍白兩黨「多數暴力」,要求退回法案,重啟審查。
儘管民意反彈強烈,藍白兩黨仍持續力推修法,並將包括藐視國會罪等尚未通過的條文,排入5月24日的院會議程中,準備繼續審議。對此,在野的民進黨則批評藍白根本不願讓陽光進入國會,只想著一味擴權。
面對攸關國會運作的重大修法,朝野政黨各自提出論點,而關心政治的民眾也走上街頭表達意見。國會改革攸關民主政治的根本,如何在擴權和制衡間取得平衡,避免行政權受到過度牽制,同時又能符合民意期待,將是接下來修法過程中,各方持續角力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