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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成企業認曾以貌取人 「臉燒傷」面試被刷掉!女大生淚崩

引新聞/林曼 2024.05.18 20:06

(記者林曼/綜合報導)畢業季即將到來,但顏損者卻因外貌特徵,在此階段面臨挑戰。根據陽光基金會最新「顏損者求職經驗調查」發現,超過半數的燒傷與顏損者在求職過程中,曾遇不友善的面試經驗,或是遇到面試官的提問顯示出對其外貌的顧慮,甚至要求顏損者揭示疤痕或胎記。

圖/燒傷致顏損的采瑀曾遇不友善面試經驗。(陽光基金會提供)

陽光基金會指出,本次調查219位填答者中,138人(63.0%)有面試的經驗,其中52.7%的燒傷與顏損者在面試時會遭遇至少一種不友善的經驗,最常遇到的前三種狀況分別為,面試人員的提問,讓顏損者覺得面試人員對其容貌有許多顧慮(31.2%),其次,面試人員注視顏損者的眼神或表情,讓他感覺不舒服(22.5%),第三,被面試人員要求揭示胎記或疤痕等有特徵的部位(21.0%)。

陽光基金會提到,采瑀9歲時因薰香精油火災意外,導致顏面和四肢嚴重燒傷,傷後回學校遭同學圍觀、取綽號;采瑀之後考上服裝設計系,夢想能成為服裝設計師,為了增加經驗,大學暑期至服裝店應徵工讀。

圖/0517臉部平權日,陽光傷友及學生響應支持職場就業平等。(陽光基金會提供)

采瑀透露,第一家非常欣賞她的履歷,然而面試人員一看到她的臉就愣住了,轉頭進去辦公室10分鐘,出來後就說職缺沒了;另一次面試中,主管很肯定她設計的作品,認為她很有實力,但最後卻說「這個職缺需要接待客人,妳不太適合」,建議她去管倉庫。

采瑀無奈地說,「我去應徵專業的工作,為什麼不是看我的實力厲不厲害,還要擔心因為長相被刷掉?如果用人唯才,求職者也會更注重提升專業能力。」

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2023),有39.2%的企業坦言,曾經以求職者「履歷照片的長相」,當成面試邀約與否的「篩選機制」,還有26.6%的公司表示,曾經在面試求職者時「以貌取人」,結果求職者錄取到職後,企業因此後悔過的比例,也高達了61.2%。

陽光基金會表示,每年5月17日為台灣臉部平權日,戮力推動不管顏面外觀如何,都應有平等的就學、就業的機會,外表不是定義一個人的唯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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