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及配合環境部推廣淨零綠生活政策,花蓮縣政府於113年5月15日起結合花蓮市10家友善環境飲料店業者,實施循環杯租賃系統,期程為6個月(自113年5月15日起至11月15日止)。
縣長徐榛蔚表示,台灣每年約使用40億個一次性飲料杯,約製造4萬8千噸垃圾,對環境造成相當大的危害,期望民眾藉由本次循環杯租賃活動,可養成自備環保杯的好習慣。
循環杯租賃系統的操作,民眾須先於LINE官方帳號搜尋「好盒器」並綁定手機申請會員後,至配合的友善店家消費時,告知店家欲使用循環杯,店員即會出示循環杯,供消費者掃描杯子上的QRCode,操作完畢並點選「送出」,經店員確認後即可使用盛裝飲品。飲品飲用完後簡單沖洗循環杯,並至歸還站(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542號 無飲花蓮-中正店)的機器,掃描循環杯身之QRcode,再將其投入歸還箱即完成歸還程序,3天內需歸還,否則會被停權直到歸還,所回收之循環杯皆送至符合衛生規範的餐具專業清洗廠清洗,且依照「衛福部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洗滌並有效殺菌,及每月定期送第三方(SGS)檢驗清洗品質,讓民眾安心使用。
另隨著「2050淨零排放」國際趨勢和政策的推動,花蓮縣政府致力打造「淨零碳排永續花蓮」發展目標,以及配合環境部「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政策,花蓮縣飲料店將於7月1日起,禁用一次性塑膠杯(含保麗龍杯),藉由法令的推動及業者、民眾的響應與配合,從生活轉型面向減少碳排放,一同攜手邁向2050年淨零碳排之願景。
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中第12項「責任消費與生產」,採用「可重複使用的容器」取代不必要的一次性容器,花蓮縣政府表示民眾若租借循環杯,也可符合自備飲料杯折5元之優惠,不再喝完就丟,減少一次性飲料杯對環境的負擔,做環保之餘也可享受折價優惠。
(新聞來源:花蓮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