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承恩/綜合報導)台中市一名女大生小琳(化名)2021年間透過某平台叫車,打算搭車回到學校,沒想到竟遭曾姓司機載到山區性侵,事後還辯稱「不好意思,對不起,我以為妳也想要」等話語,讓小琳崩潰報案。案件經過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曾男被判7年6月有期徒刑定讞。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琳是印尼籍的學生,來到台灣的台中就讀某大學,2021年9月間的凌晨,在台中市區透過某平台叫車,打算回到學校。
示意圖/曾姓司機將小琳載到山區,接著動手侵犯得逞,事後還道歉稱「以為妳也想要」(非當事人,與本文無關)。(擷取自Pixabay)
由於小琳是外籍學生,上車以後曾姓司機主動攀談,途中路過台灣大道時,更是詢問有無上山看過夜景,接著不顧小琳抗拒的情緒,詢問「可以陪我一下嗎」、「陪我一下,我等一下會把妳送到妳學校,只有大概5分鐘的時間」,並且將車輛開上山。
小琳硬著頭皮答應,豈料曾男上山後露出真面目,將車輛開到昏暗無燈光、無人車的地方,接著要求小琳下車,一起觀賞夜景,期間還動手擁抱小琳。
當天凌晨四下無人,曾男又要求小琳上到副駕駛座,小琳害怕拒絕後會遭遇不測,只能照辦。這時曾男開始動手侵犯,先是強吻小琳,又動手脫去對方下半身的衣物,強制侵犯得逞。
圖/曾姓司機將小琳載到山區,接著動手侵犯得逞,事後還道歉稱「以為妳也想要」。(擷取自Pixabay)
曾男侵犯小琳的同時,準備再進一步侵犯,不過這時小琳不斷踢腿、手推拒絕,並且大喊「不要了,我要回去了」,才終於冷靜下來,道歉稱「不好意思,對不起,我以為妳也想要」等話語,並且將人載回學校。
小琳回到學校後,立即告訴印尼籍的男友遭到侵犯的事件,由男友報警處理。台中警方獲報後,也火速循線逮人、將曾男送辦。
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審理,曾男都被依照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強制性交罪,判7年6月有期徒刑。曾男不服、再度提起上訴,不過案件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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