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陳科名,曾4度獲選市議員,日前因收受賄款涉貪汙,遭判7年6月定讞,不過他另外遭控涉嫌偽造廢土買賣契約,幫助清運業者逃避24萬元罰鍰,被檢方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一審認為不符構成要件,判決陳科名無罪;二審法官審理後,今天(14日)維持無罪判決。
檢方查出,劉姓業者旗下的清運公司因為多次違規被查緝,因此遭新北市工程局勒令停工,但停工期間又被發現仍在作業,經清潔隊徐姓組長稽查,僅要求7日內提出證明文件,若未補上將開罰30萬元。
而劉姓業者公司的一名經理遂以陳科名秘書身分請託徐男,而陳科名也涉嫌致電環保局,同時製作廢土買賣合約,讓環保局最終只開罰6萬元。檢方認為陳科名與徐男偽造虛假資料,依法將2人起訴。
一審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陳、徐兩人所為不符構成要件,且檢方舉證難認圖利,判決2人無罪;上訴二審後,二審仍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