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角色時報李文賓/高雄報導】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113年5月5日接獲林姓民眾(42歲)報案,稱他的自小客車停在於鳳山區平等路的羽球館停車,無故遭敲破車窗,裡面的公事包遭竊,內有新台幣4萬7千元,該筆款項為公司貨物之費用而著急地像鍋上螞蟻。
因被害人晚間停車長達數小時,最後發現一部白色汽車當天凌晨3點多停於路邊,在觀察周遭後許久才下車,且下車時駕駛並未拿取任何東西,於上車後卻手拿公事包,快步上車後離去。
經鎖定涉案車輛並於5月6日通知涉嫌人蔡男(45歲)到案說明,蔡男到案後見監視器畫面將他犯案過程拍的一清二楚,坦承因近期欠下債務太多,只好鋌而走險犯案,四處以手機手電筒找尋,剛好見到被害人車內有一個公事包,心想應該有現金在裡面,便敲破車窗後爬進車內將公事包竊走,而錢已花完,警詢後將他依竊盜罪嫌送辦。
鳳山分局呼籲汽車駕駛人離開車輛時,勿將貴重財物置於車內,以免引來宵小覬覦,若因此而遭破壞車輛導致財物遭竊走,實在得不償失。
車窗遭敲破且裡面的公事包遭竊。(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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