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案爭議持續延燒,郝龍斌今天(7日)上午接受廣播節目《POP撞新聞》專訪,詳細說明台智光案的時空背景,並提出2大疑點。他強調,雖然該案是跟他任期有關,但當時網路設備尚未建置完成,真正的問題點是在柯市府任內發生,呼籲前市長柯文哲應向外界說清楚、講明白。
針對台智光案的背景,郝龍斌說明,台北市政府當時計畫建立專屬於該市的光纖網路,但因網路業幾乎被中華電信獨佔,網路服務不見得比較好,因此決定以BOT的模式與台智光簽約,讓台智光在25年內,可利用台北市的雨水下水道建設網路線。
郝龍斌強調,當初簽約時有明定,台智光在提供網路服務時,不得收取高於中華電信向市政府提供的費率的95%,也不得向市民收取高於市民收費的90%的費率。若台智光違法違約,北市府有保留或收回全部台智光設備的權利。
郝龍斌直言,BOT案政府幾乎是0成本讓業者建制台北市的光纖網路,且在他任內網路設備只有4個行政區完成建置,因此台智光案的多數爭議都是在柯市府任內才發生。
郝龍斌也質疑,台智光案在柯文哲任內的問題有兩個。其一為子約警用監視器網路費率,是在違反母約規定的情況下,與台智光簽訂母約,合約載明台智光提供北市府的費率,不得超過中華電信費率的95%。至於為何要簽署2200元費率合約,柯文哲應該要公開說明清楚。
另外,針對北市議員陳重文護航台智光一事,郝龍斌說,議員的職責在於審查並刪減北市府的預算,從未有議員替北市府增加預算的狀況,但當時柯市府竟然還同意「增加預算」的建議,真的是非常奇怪。
對於郝龍斌的說法,民眾黨發言人戴于文回應,五大案(大巨蛋、美河市、松菸、雙子星、三創)就是郝龍斌主政時期怠忽職守,毫無作為產生的問題,柯文哲上任後,率領市府團隊積極處理,耗費大量成本才幫郝龍斌「擦屁股」,難道郝龍斌忘了嗎?若這樣的作為能稱為「有操守」,恐怕難以讓社會大眾信服。
戴于文說以大巨蛋為例,過去馬、郝兩位市長時期,不只權利金0元,罔顧市民安全,放任遠雄建設不按圖施工,時任財政局長李述德更被法院一審重判9年,以上種種竟能當作毫無發生過,還以此來誇口為「操守」背書。
另外,戴于文指出,美和市案後柯市府成功追討33億餘元。松菸、三創案也確實遭監察院糾正,此外,雙子星案國民黨議員賴素如遭判刑後,柯市府主政後重新招商。
戴于文強調,上述種種,希望能幫助郝龍斌回想起時任臺北市長時的施政怠惰。戴于文說,郝龍斌想公開檢討別人前也要看看自己的作為,不只是五大案,甚至台智光案的母約簽下了25年的不合理條款,如今卻上專訪聲討柯文哲,這樣的作法令人難以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