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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調鬥法詐團3-1】詐騙已成「客製化」大型產業 警大許福生:先掃黑斷金源

匯流新聞網/潘語綺 2024.05.06 04:21

【警調鬥法詐團3-1】詐騙已成「客製化」大型產業 警大許福生:先掃黑斷金源 27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台灣近年受詐騙損失的金額越來越多,根據刑事局統計,2021年56億、2022年69億,2023年則超過88億元,創歷史新高。然而詐騙手法一直圍繞著人們的「慾望」和「恐懼」像傳染病毒一樣不斷變化,不斷編造一個又一個故事,以此來騙取人們財產。對此,中央警察大學警察政策所所長許福生表示,新興黑道現行不法金流來源,已轉型至電信詐欺、線上賭博等犯罪,運用科技偵查才能有效斷黑道金源,要讓組織犯罪又怕又痛,打詐才能有成效。

許福生表示,組織犯罪從早期以流氓角頭型態霸占地盤、火拼、敲詐勒索、收取保護費、涉足經營色情行業,之後隨著經濟活絡,開始經營地下錢莊、討債公司、期貨公司、涉足演藝圈、工程圍標綁標,甚至販運槍毒、以暴力介入股票、營建,或以借貸方式牟取經營權。

「當生活網路化,網路犯罪化也成必然。」許福生表示,近年來更因科技發展、資通匯流、跨國跨境便利,逐漸形成組織化的型態,發展至今就出現電信網路跨境犯罪、網路博弈、虛擬貨幣犯罪。他說,「詐騙已經是個大型產業,還可以客製化尋找被害人!」

「打詐必須要先掃黑,台灣將科技偵查合法、訂定相關法源依據,已迫在眉睫!」許福生強調,新興黑道現行不法金流來源,已轉型至電信詐欺、線上賭博等犯罪。對此情勢,他認為,運用科技偵查才能有效斷黑道金源,這也是呼應「聯合國打擊跨國組織犯罪公約」第20條規定,「在其認為適當的情況下使用其他特殊偵查手段,如電子或其他形式的監視,以有效地打擊有組織犯罪」。

「現行打詐法令較著重於嚇阻性法令,目前更需要的是預防性及授權科技偵查法令。」許福生建議,更需盡快訂定《電信網路詐騙防制法》,包括總則、電信治理、金融治理、網際網路治理、科技偵查、罰則等規定,要讓組織犯罪又怕又痛,打詐才能有成效。

許福生也舉例,2023年農曆春節期間,竹聯幫明仁會當時高調辦春酒,警方大動作掃黑,打擊黑幫氣焰,立法院也因此修訂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聚眾不解散」條文。

許福生表示,明仁會豪砸600多萬元舉辦春酒,排場非常隆重,不僅門口停滿多部高級進口車,還重金聘170位身材修長的旗袍辣妹迎賓、桌邊服務,現場還有多名藝人受邀獻唱,「除了社會觀感不佳外,也讓許多青少年誤以為加入黑幫有前途」。

近年少年詐欺犯不減,屢遭詐騙集團吸收,成為「低階車手」、「免洗筷車手」。根據司法院統計,全國已進入法院審理的青少年詐騙人數,除了2017年首度超過1萬人,從2019到2022年,每年的涉案人數也皆在9千人以上。

對此,許福生認為,因應現今少年犯罪樣態之組織化及多樣化,現行曝險少年類型宜重新再檢視,至少應增列「參加不良組織者」、「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行政系統如何及時介入保護觸法邊緣的少年,仍有檢討的空間。

最後,許福生特別提到,相較於一般服刑,「強制工作」對違法分子更具威嚇效果,雖然根據釋字第812號解釋,認定「強制工作」有違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意旨,若能依《憲法》「比例原則」及「明顯區隔原則」再予權衡,仍是可行之制度;因此立法上若能引入類似「強制技職訓練」制度,並非不可考慮。他強調,要讓犯罪者「怕」及「痛」才能有成效。

照片來源:許福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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