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4)日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進行維護作業時,天花板竟突然掉落,導致工人一名工人從中掉出來,整個人卡在半空中掙扎,所幸並未受傷。桃園市勞動檢查獲報立即進行暸解,為桃機建築維護廠商在作業時不慎踏穿輕鋼架天花板,致發生板材掉落及人員墜落情事,所幸未有勞工受傷。勞檢處並於今日派員前往桃機實施勞動檢查,針對事發之維護作業案做全面性暸解及發生原因進行現場調查。
勞檢處提到,檢查結果為長薪室內裝修有限公司承攬桃園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國際機場建築房舍設施維護勞務採購」案,因位在第二航廈北側轉機旅客休息區之天花板內有雨排水管線需進行查修,長薪公司未依作業程序,使用A字梯沿管線逐步移動掀起天花板進行檢修,卻逕使勞工進入未有採取防止勞工踏穿墜落設施之輕鋼架天花內進行管線查修作業,造成作業勞工踏穿天花板發生墜落後攀掛在天花板下之情事,已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7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勞工於……以礦纖板、石膏板等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為防止勞工踏穿墜落,應採取下列設施:一、規劃安全通道,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支架上設置適當強度且寬度在30公分以上之踏板。二、於屋架、雨遮或天花板下方可能墜落之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三、指定屋頂作業主管指揮或監督該作業。」
勞檢處指出,長薪公司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勞檢處將依法處3至30萬元罰鍰。至於機場公司將上開建築維護作業案交付承攬時,按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及第27條規定之承攬管理辧理情形部分,現場檢查未發現有明顯違反規定情事,勞檢處已要求機場公司加強承攬管理,確實督促承攬廠商依法令規定辧理安全防護措施,避免類案再次發生。
勞檢處呼籲,各事業單位使勞工在易踏穿材料構築之屋頂及雨遮或夾層天花板從事作業時,務必恪遵職業安全衛生法令相關規定,採取防止踏穿墜落措施,避免發生職業災害。
本篇文章來自於《 桃園電子報 》。原文:桃機天花板掉落工人卡半空中 桃園勞檢處調查結果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