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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政策又轉彎 僅5項微罪開放檢舉、記點需警察在場攔檢

上報/上報快訊/胡玟惠 2024.04.30 11:45

交通部日前研議10項罰緩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開放不檢舉也不記點,引發路權團體抗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29日)初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草案,決定維持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占用身心障礙車格、逆向停車等5項開放民眾檢舉,違規記點部分僅限警察當場攔檢,法案若順利三讀通過,最快6月上路。

為了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去年6月實施交通新制,擴大檢舉範圍與記點項目,卻引發職業駕駛反彈,認為影響其生存權,並多次包圍相關政府單位抗議。為取得平衡,交通部研議「微罪不記點」新制,卻又遭路權團體批評政策走回頭路,認為小違規也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不應輕放。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審查草案時,多數立委對於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占用身心障礙車格、逆向停車、行穿線臨停及4輪以上(汽車)在人行道等5項違規項目開放民眾檢舉。其他像是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吸菸、倒車未顯示燈光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項目不開放民眾檢舉。

此外,駕駛人1年內被記滿12點要吊扣駕照2個月,現行規定駕駛人1年有1次可以自費參加講習扣抵2點的規定,未來自費講習次數將再增加1次,也就是1年可以自費講習扣抵的點數增為4點。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說明,逆向停車代表停車前有段逆向行駛違規,因此維持開放檢舉。至於人行道及行穿線臨停或停車,雖維持可檢舉,但由於城鄉交通環境不同,在鄉下地方停車環境還未完備前,僅針對汽車,並排除騎樓。

記點部分,林福山表示,未來要警察當場攔檢,可以確認駕駛人才納入記點,其他逕行舉報或民眾科技執法等,沒辦法當場確認駕駛人,原則上不納入記點範圍。

對於恢復5項違規檢舉,消基會交通組召集人李克聰表示,對併排臨停不開放檢舉感到不解,他認為併排一定會逼得後方駕駛切換車道,對於交通安全危害甚大。

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理事長李威爾則表示,去年相關條例修正執行到現在,工會一直倡議能路口與公車站10公尺、併排停車等違規樣態取消檢舉,因為對計程車、物流司機而言,這些違規屬於「被動式」,也就是道路設計不良或乘客要求在違規地點上下車,司機無法拒絕。

交通交通部長王國材說明,行政院擬投入400億元改善環境,盼把交通整頓好,未來針對道安及行人相關設施也會持續強化。(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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