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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薪水不低於80%」牛煦庭提法制化 王定宇這樣算竟比22K低

上報/上報快訊/胡玟惠 2024.04.30 19:21

勞動節將至,國民黨立委游顥、黃建賓、吳宗憲、牛煦庭今天(30日)開記者會,針對《勞基法》提出7大修正方向,包括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等。綠委王定宇臉書說明80%的概念,「等於雇主可以給21976,比22K還低」。隨即網路掀起討論。

藍委擬提案修《勞基法》第15之1條,規定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提出7大修正方向,分別是「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給義務」、「欠薪通報義務」、「欠薪得強制執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及「天災勞工退避權」,鼓勵企業為員工加薪。

為避免雇主以試用期潛規則虧待勞工,牛提出試用期法制化。他主張,若雇主要使用試用期,必須要有「書面規定」並經「雙方同意」,且應該在試用期提供職業訓練及考核,若考核未過也要給付資遣費。一旦雇主未依照規定提供職業訓練及考核,應給付應聘全薪。

王定宇指出,現行勞基法根本不存在試用期規定,皆由勞資雙方自由約定,但約定試用期勞工的各項權利義務都與一般勞工相同。他說明現在並沒有法律強制規定,「新人」進來薪水就要領的比較少,且新人工作也不一定較少。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臉書發出一張黑底白字的圖片,內容寫道「80%的概念是最低月薪27470,等於雇主可以給21796(比22K還低)。買你3個月,然後不痛不癢叫你走,換下一批免洗筷,現在法規根本沒有試用期這個東西,國民黨要將試用期法制化」。

王定宇臉書表達「80%的概念」。(取自王定宇臉書)

王定宇文中表示,現在沒有法律強制規定「新人」要領比較低薪水,新人「工作有比較少嗎?」他認為,牛煦庭的提案可能會產生定錨效應。

對此,牛煦庭指出,因接獲很多勞資陳情案,才萌生修法念頭。例如:陳情案中,勞工應聘4萬5薪水,結果試用期卻是基本工資。

立委吳宗憲也提到,若物價無論如何都會上漲,那麼工資需要增加得更多以趕上物價,以維持台灣勞工的消費力。台灣勞工要知道,不是因爲工資上漲導致物價上漲,而是不管工資是否增加,企業無論如何都在調高物價。就現階段物價上漲速度和壓力,只能維持勞工基本生活購買力,並無法直接改善社會辛苦勞工的生活品質。

至於外界擔心,相關規範將造成「定錨效應」,他坦言會有這樣的質疑,不無道理。因此牛煦庭決定不再明文規定試用期薪資,他認為,相關調整後將使修法本意不變,法條也更周詳。

對王定宇的批評,牛煦庭要民進黨不要還沒看到法條就自行超譯,屆時審查法案,也不要阻擋。(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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