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731氣爆將近十周年,陳麗娜認為代位求償的善款應該先歸墊,墊款及剩餘款也要用於災區才符合捐款目的。大林蒲遷村活動中心及宮廟用地應該在遷村方案調查階段就公佈,讓居民參考。市府車輛汰換依作業辦法應該是以電動車為政策方向,但執行面卻很亂,陳麗娜認為有檢討的必要。
法制局長王世芳指出,善款是人民捐款,若有剩餘也不會歸市庫,而是交由善款委員會去決議用途。
陳麗娜指出,731高雄氣爆至今10年,擬訂的62項計畫仍有少數還在執行,如特殊個案慰助計畫到民國118年,長期生活支持計畫到119年。2014年行政院針對勸募活動執行期限曾提出「公益勸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總執行期間不得超過10年,至今立法院還沒有通過,因此731氣爆善款沒有使用年限問題。然而氣爆還有代位求償民事官司問題,陳麗娜認為代墊的代位求償費用應思考盡早還給善款委員會,並擬訂歸墊及剩餘善款的使用方法,以符合捐贈者把善款用在災區的初衷。她主張市府、榮化、華運先依照目前一審民事4、3、3責任比例先把費用歸墊,定讞後再依最後的判決相互調整。
大林蒲有6個里,遷村預定地也劃分成6個地區,陳麗娜質疑如何分配活動中心及14座宮廟?甚至有傳言活動中心可能會用到鳳林國中預定地的部分操場,她認為這樣會影響國中用地面積,希望民政局不要如此規劃。宮廟部分哪些宮廟會分佈在哪些里,民政局也應該事先了解,公佈出來讓大家參考,否則大家在遷村方案調查都一頭霧水。民政局長閻青智指出,安置地區分成6個區是因地方建言能維持沿海6里,但目前還不能確認活動中心座落在哪裡。14間宗教團體遷村安置,宮廟也是依一坪換一坪辦理,希望增購部分已獲市長承諾,應該有足夠面積讓他們使用。
為了節能減碳、以身作則做環保,高雄市政府所屬機關購置公務車輛作業要點第3點第一項規定,各機關公務車輛購置原則「鼓勵購置電動車油電混合動力車及電動機車等低污染之車種」。然而首長公務車的汰換一開始說要用承租,後來又改為買油電混合車,然後各局處編得很亂,似乎沒有符合作業要點,充電樁的設置也不夠。行國處處長張硯卿表示,公務機車從109年開始都汰換為電動機車,目前已汰換800多輛。公務汽車部分,因考量電動車價格比較高,以前的替代方法是採購油電車,也評估過是不是以承租的方式來使用電動車,大方向還是朝電動車方向。但一些特殊的案例像警消的特種車輛、或是一些公務車可能仍使用油車。在充電樁部分,行政中心及鳳辦各有3到4隻設置,以後會配合電動車增加來增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