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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立院聯手通過「凍漲電價案」 經濟部搬出電業法:依法調漲

上報/上報快訊/呂品逸 2024.04.30 15:10

台電因虧損在本月初調漲電價達11%,引發各界反彈,國民黨和民眾黨日前都提出凍漲電價法案,因朝野協商未達成共識,今天(30日)稍早在立院進行表決,最終以59贊成:50反對通過,國民黨立委全數投下贊成票,民眾黨除缺席的麥玉珍、林國成外也全都贊成。

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停止調漲電價決議案通過,並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除了檢討目前的能源政策,也要提出因應及配套措施。

經濟部稍早也對此回應,強調4月份電價調漲是依照《電業法》規定,每年召開2次電價費率審議會,依相關規定訂定電價費率,最終的決議也須依法執行;且目前電價成本仍高於電價,2023年底台電已經累計3,826億元虧損,若電價再不調漲,今年預計將再虧損2,124億元,若再不調整電價,恐對於台灣電網有不利的影響。

對此,行政院稍早也對立院的表決結果表達遺憾,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今稍早表示,維持台灣能源供應穩定應是不分朝野的共同盼望,此次電價調整依電業法等法律完成相關審議機制;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另一方面,政府及各部會也將持續積極透過各項政策手段,使電價調整對國人之影響降到最低。

林子倫也指出,行政院及立法院同屬憲法規範下的憲政機關,應謹守權力分立及責任政治等民主憲政原則。同時,國家能源供應及價格審議應屬行政權重要一環,對於立法院今日所做決議,行政院表達遺憾之意。

林子倫表示,經歷屆政府及國會共同討論決議,電業法第49條及其子法已明確規範電價審議及核定之法定機制,此次電價調整經過工商團體、消費者團體、學者專家及政府代表組成的電價審議會依法討論及共同決策後,才做出相關決議,並非行政部門單一決策,政府依法須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同時,政府及各部會也將持續積極透過各項政策手段,使電價調整對國人之影響降到最低。

出稿時間:13:24

更新時間: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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