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婉柔/屏東報導)
根據法院判決,梁女因疏忽不慎引發火警,造成公共場所的危險,違反了公共危險罪的法律規定。法院依法將梁女裁定有罪,並依法判處梁女一定的刑罰。
警方提醒民眾,在使用火源時務必小心謹慎,避免因疏忽不慎引發火災。火災發生時應儘速報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和財產損失。
希望這起事件能提醒大家重視火災防範,保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感謝警方和法院的努力處理此案,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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