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411 11:58:56)考試院院會今(11)日通過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與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113年國防法務官考試計畫。司法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160名,國防法務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18名。
考試院說明,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定於113年8月3日(星期六)在臺北、臺中、高雄等3考區舉行;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二試、國防法務官考試第一試定於113年10月19日(星期六)至20日(星期日)同時舉行,其中司法官與律師考試設臺北、高雄2考區,國防法務官考試僅設臺北考區。
考試院表示,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第一試及第二試應試科目,除律師考試第二試選試科目外,均採同一試題。另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口試預定於114年1月11日(星期六)舉行;國防法務官考試第二試口試預定於114年1月18日(星期六)舉行,均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
考試院補充,有關這3項考試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錄取方式與體格檢查等,分別依照各該考試規則、辦法等規定辦理,相關資訊將載明於應考須知及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司法官與律師考試部分,可於4月19日起查詢下載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3110;國防法務官考試部分,則自8月起可查詢下載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13160。請應考人留意相關考試訊息,並儘早準備,以利應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