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莊家宏臺北2日電)針對媒體報導「達觀軍艦艦長不當行舉」,海軍艦隊指揮部今日表示,達觀軍艦艦長於春節期間未依規定留值,經主動調查屬實,業依「刑懲併行」原則,於4月1日移法偵辦;另針對其他檢控,已逐項查明,並依規定檢討疏責、核予懲處。 海軍艦隊指揮部指出,單位將持恆落實內部管理,強化幹部領導統御知能,以凝聚部隊團結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