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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愚人節騙「巴菲特買台積電」 證交所出手了:最重判10年、罰2億

eNews新聞網/曾亭皓 2024.04.02 20:27

完了!台灣網紅「摩股史塔克」於昨(1)愚人節在網上發布「股神巴菲特購入台積電」的假消息,此事件被媒體大肆報導後,股市間接受到影響,雖然該網紅有立即發表道歉聲明稱「是愚人節玩笑」,但台灣證券交易所今(2)已出手進行查核,確認該消息為假新聞,證交所表示,將依法對相關人士進行處罰,依法最重可關10年,得併科最高新台幣2億元罰金。

新聞圖片

▲摩股史塔克製作假的報導,讓大家信以為真。(圖/翻攝自摩股史塔克臉書)

延伸閱讀:愚人節玩笑開大!騙「巴菲特買回台積電」害股市動盪 網紅後悔道歉

巴菲特假新聞引台積電股價波動

摩股史塔克特意製作假彭博(Bloomberg)新聞,宣稱投資大師巴菲特買回所有台積電持股,導致台積電的股價出現波動,引發全球市場的關注與動盪。證交所在接獲相關訊息後,立即進行查證,並與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進行聯繫,最終確認該消息為假新聞,對於此類假新聞,將嚴格依法處理,恐已觸犯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禁止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罪。

最重可處10年刑、2億元罰金

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之規定,對於「發布資訊以影響證券價格,而遂行其操縱目的」的「資訊型」操縱行為,是規範於同條項第6款:「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故一般將此操縱行為簡稱「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為維護證券交易市場之公平性,使投資大眾能在公平的基礎下進行投資決策,操縱行為人對於「特定某種」或「特定數種」有價證券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藉此買賣該等證券圖利,即有施以刑罰之必要。若判定違規,得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台積電發表聲明

事後,台積電也對此事發表聲明,表示公司並未接獲任何關於巴菲特購入台積電股票的消息,並呼籲投資人應謹慎對待市場上的各種訊息,避免受到不實訊息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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