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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追台智光弊端|議員洪婉臻籲3屆歷任台北市長說清楚、講明白

警政時報/張 欽 2024.04.02 14:15
洪婉臻在民視新聞上繼續揭發台智光案弊端。(翻攝洪婉臻臉書)
洪婉臻在民視新聞上繼續揭發台智光案弊端。(翻攝洪婉臻臉書)

【警政時報 張欽/台北報導】

智光案疑點重重,台北市議員洪婉臻揭發弊端不停歇!她稍早在臉書貼文說明續追的內容,直指郝龍斌簽下25年割地賠款條約、柯文哲說忍8年卻沒積極動作?蔣萬安明知有問題,卻還是持續跟台智光簽子約,三屆市長儼然前後交相賊,請不要閃躲,說清楚講明白!

洪婉臻接著貼文表示,就來揭露在柯前市長任內,由北市府資訊局在108年所做的專案報告內容。報告中洋洋灑灑提到有關台智光與市政府的「權利義務」關係–台北市政府與台智光簽下的25年母約,卻有許多獨厚台智光的條款,包括,「台北市政府對台智光(以下簡稱乙方)免徵使用費」、「提供乙方單一窗口處理事務」、「協助乙方解決用戶迴路建置相關阻礙」、「協助行政協調」、「協助乙方取得道路挖掘許可」、「協助請金融機構提供乙方融資、捷運設施使用費」,「協助乙方爭取優惠之價格」,此外還有最為人所詬病的「市府各單位對於台智光有優先租用的義務」,最後還要備註本府將盡最大努力協助得標廠商辦理上述事項。

洪婉臻公布台智光與北市府的權利義務項目,發現有許多獨厚台智光的條款。(圖/洪婉臻提供)
洪婉臻公布台智光與北市府的權利義務項目,發現有許多獨厚台智光的條款。(圖/洪婉臻提供)

洪婉臻還質疑,台北市政府完完全全替台智光跨局處一條龍服務到好,宛如保母侍奉台智光,就問一般市民要跟市府洽公能得到這麼貼心的服務嗎?

另外,依據資訊局彙整的時間軸,市府曾經分別在101/4/19(郝龍斌時代)、104/5/29(柯文哲時代)及108/2/27(柯文哲時代) 進行3次契約變更,過程中有這麼多人提出台智光有問題,就問為何已經有3次契約變更的機會,卻不好好檢視哪裡該修正?只針對建設期程、變更費率提報時間做討論,不改大方向僅僅只是選擇性的變更小地方,形同打假球!

洪婉臻公布北市府與台智光三次契約變更時間軸。(圖/洪婉臻提供)
洪婉臻公布北市府與台智光三次契約變更時間軸。(圖/洪婉臻提供)

洪婉臻還查出,至2023年12月止,台智光公司總電路數僅達3萬用戶,其中台北市政府就占8成5,僅僅1成5是民間企業與家庭用戶,這樣的數字狠狠打臉北市府,說什麼台智光的安排是要給全市民最大的福祉,結果呢?是慷全民之慨來養大養肥台智光。市府拼命大撒幣換來這樣的執行成效,如果還不能說是圖利廠商,那什麼叫圖利廠商!

原始新聞來源 續追台智光弊端|議員洪婉臻籲3屆歷任台北市長說清楚、講明白 警政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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