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黃荷琇/臺北報導】
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員張嘉訓、林李祐,在執行深夜巡邏路檢勤務期間,於木柵和興路口發現一名曾姓女騎士在等紅燈時搖晃不穩,並伴隨著明顯的酒精味道。立即上前盤查時,曾女聲稱酒味來自後座的鐘姓閨蜜,並否認自己飲酒。然而,警方使用酒精檢測器進行初步檢測後,顯示有酒精反應,隨後對曾女進行酒測,結果顯示酒精濃度達0.28mg/L,已超過法定標準。
曾女承認當晚參加公司春酒並飲用了3杯生啤酒,後因酒醉醒來後誤以為酒精代謝已完成,與閨蜜一同騎車返家途中被警方查獲。全案將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後座的鐘女明知曾女已飲酒卻未勸阻,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一併予以舉發。
文山復興派出所所長蔡佾錩呼籲民眾,雖然普遍有酒後不駕車的觀念,但不應忽視宿醉駕車的危險性。每個人的酒精代謝程度不同,即使休息或醒來後仍可能超標。酒後駕車危害嚴重,應選擇大眾運輸、計程車或酒後代駕服務返家。警方將堅持「酒駕零容忍」的執法態度,嚴厲取締酒後駕駛行為。
原始新聞來源 女騎士酒測值超標|文一警方嚴查酒醉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