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325 16:07:04)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徵,民眾車輛如暫停使用或不使用,得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登記,可以節省車輛不使用期間的使用牌照稅,如已經繳納整年度牌照稅再辦理停駛,財稅局會主動退稅。
財稅局提醒車主,已辦理停駛的車輛,千萬別把車開上路,也不可以停放路邊、停車格及巷弄內等處所,如被查獲將會補稅,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所以如需使用該車輛,記得先向監理機關辦理復駛手續再使用公共道路,以免受罰。
若您對使用牌照稅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財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05-3620909轉分機724至726或721、722、73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