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南市東區一名男子於今年1月初至3月中旬期間,因誤信網路投資群組飆股老師話術,自忖能以小搏大、圓一把發財夢,便聽從指示陸續面交6次投資款項,損失金額共計新臺幣1,550萬元。21日,詐騙集團食髓知味地再次聯繫男子面交投資金額新臺幣300萬元,警方接獲情資後,遂將計就計成功逮捕取款女車手1名。 19日下午14時許有一名高姓男子(63年次)至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莊敬派出所報案,稱於今年1月初在網路上加入某投資群組至3月中旬期間,他聽從該群組飆股老師之明牌,陸續面交6次投資款項,其總金額高達新臺幣1,550萬元。近日,該投資群組飆股老師又慫恿蠱惑他再進場投資新臺幣300萬元以方便日後獲利出金,並依指示當面交予外務專員帶回,待公司收到該筆款項後才能順利辦理出金手續。當下,高男懷疑對方要求再加碼投資後,才能順利辦理出金而感到事有蹊蹺,便至派出所諮詢求助。所長郭仲正獲悉案情後,立即向高男告知此為詐騙投資的標準套路,隨即依規定受理報案,並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展開調查,隨時與高男保持關懷聯繫。 21日,所長郭仲正獲知詐騙集團已約定面交地點交付款項,立即派遣多名警力前往面交現場周邊埋伏守望。中午12時許,當高男與詐騙集團成員面交完成後,員警立即一擁而上,當場逮捕李姓車手(女、66年次)並查扣假冒投資公司之識別證、收款收據、手機等相關證物,全案依涉嫌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第一分局呼籲,現今網路資訊發達,詐騙集團利用民眾想投資高獲利的僥倖心理,透過臉書、LINE 帳號行騙案件頻傳,民眾應多加提防並謹慎查證,民眾如接獲可疑來電或訊息,可撥打165防詐騙諮詢專線查證,或致電110報案,並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之原則,才能避免成為詐騙集團口中的肥羊。如不幸已將金錢匯出或將財物交付歹徒,也務必盡速報案,以利警方及時攔阻歹徒提領贓款及查緝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