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李健興/新北報導】
酒駕被抓到不僅荷包大失血,駕駛人想再重新上路將更加困難,近期修正「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曾酒駕2次以上(原3次)遭吊銷駕照者,於重考駕照前,依規定應完成酒駕防制教育訓練,並接受12個月至少12次之酒癮評估治療,且費用由駕駛人自行負擔。
統計新北市113年1-2月酒駕事故計發生28件,較112年同期減少33.3%(-14件),且未發生酒駕A1死亡事故,另統計112年酒駕A1死亡事故計發生4件、4人死亡,較111年減少7件、7人,呈現下降趨勢,可見防制成效。
本局針對餐飲營業場所密集路段及易發生酒駕時間、地點加強執法,設置路檢點並強化機動巡邏攔檢,經統計112年取締酒駕5,356件,常見違規路段有汐止區大同路1段、板橋區環河西路4段、新莊區中正路、五股區新五路2段及中和區中正路等,113年1-2月亦取締酒駕603件,持續強勢執法防制酒駕事故。
新北警防制酒駕24小時不間斷,呼籲民眾多加利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駕車」等服務,千萬不要心存僥倖酒駕。另外,112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施行後,只要酒駕一律吊扣牌照2年,現場也會將車輛移置保管並拆扣牌照,且事後領車須另請拖吊車拖走,不得再行駛上路,造成駕駛人及車主極大不便,期能即時防堵酒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