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 報導】113年01月22日,小港分局桂陽路派出所接獲被害人鄭姓男子(33歲)及魏姓男子(45歲)報案,稱位於小港區桂華街一帶所經營之娃娃機店,計有4個公仔及1台小家電(快煮鍋)等商品遭竊,警方受理後即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
於113年1月22日2時至4時,有名不明男子頭戴白色鴨舌帽及口罩,駕駛汽車至娃娃機店附近,趁店內無人看管之際,進入被害人所經營娃娃機店內行竊,並將所竊得商品搬至汽車後離去。
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男子車上另有一名女子於副駕駛座協助把風,警方循線掌握該名男子行蹤及身分,確認為尤姓男子(29歲)及葉姓女子(42歲),遂於3月14日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大寮區中正路犯嫌住所,當場查獲尤、葉兩名犯嫌並起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玻璃球吸食器4組及所竊娃娃機公仔一盒等證物,惟兩嫌辯稱皆已將公仔、電器等商品變賣換得現金並花費殆盡,僅留一盒公仔當場由警方依法查扣,全案依竊盜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帶案偵辦並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小港警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竊取他人之財物,以避免觸法得不償失;另提醒民眾如發生竊案應立即報案,及維持現場狀況,以利鑑識人員取得犯罪跡證,順利將犯嫌繩之以法,共同維護社會治安(圖/ 小港警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