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聯生藥在確認僱傭關係訴訟終結前,必須給付員工薪資,聯生藥不但不付,還要求續聘員工必須簽署離譜協議書才能上班。(圖/翻攝司法院官網)
被解僱的員工們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同時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今年2月2日新竹地院勞動法庭裁定,聯生製藥必須在雙方僱傭官司終結之前,繼續僱傭並給付之前的薪資。
因此,2月21日這些員工們一起回到聯生製藥上班,由行政副總孫副總出面宣稱先前他們發給公司的存證信函,聯生製藥一項都不會答應,也不會依照法院裁定給付積欠的薪資,之後多次提及他們並非公司員工,什麼權利都沒有,就連病假、喪假都要他們去跟法院聲請。
接著孫副總拿出協議書,要求簽名後才能上班,根據協議書所載「雙方目前仍在勞資訴訟中,且員工已超過一年未返回董事長王長怡所主導的公司工作,因此目前並無信賴基礎…假處分以此為雙方之暫定狀態,並非雙方之聘僱合約,也非前聘僱合約之續行…乙方(聯合生物製藥公司)除顯然違反勞基法以外並無其他任何義務。」員工們認為官股企業大喇喇寫著自身顯然違反勞基法,讓人傻眼至極。
協議書還規定,這些員工必須待於公司指定處所,未經允許即離開視同曠職;禁止攜帶電腦、網路設備和3C產品進出工廠區,且不得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之電子設備等內容,他們不禁懷疑,是否連上個廁所,也會被視同曠職?大家不願意簽下這紙不公平的協議書,聯生製藥就拒絕他們回去上班。
這些資深員工無奈地說:「我們只是普通的基層員工,又不在董事會,沒資格投票影響經營權,我們真的不想捲入經營權的紛爭,只是想保住一份已經投入十幾年的工作,能正常領到薪水養家糊口。今天王長怡團隊硬是恣意引用勞基法12條項目開除我,讓我連失業給付都不能領,就是不給勞工活路走的重手。」
這些員工拿著法院裁定書依舊被趕出公司,不禁想問官股企業都這樣白紙黑字寫下自身顯然違法勞基法,勞工權益究竟在哪裡?聯亞生技的大股東國發基金,難道都不管基層勞工的權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