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主筆李彥謀/特稿)立法院要改革,國民黨提出5大條文,準備跟民進黨喊價;國民黨要營造的氛圍是,國會制度的陳規老舊,一切都是綠營執政8年的結果,與藍營毫無關係,喊改革最大聲的傅崐萁,還是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似乎都忘了他們都當過立委。
國民黨版的草案,一是立法院正、副院長要記名投票;二是人事同意權要改為記名投票;三是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並且於每年3月1日備詢;四是國會要擁有調查權、聽證權;五是針對行政首長或官員的「藐視國會罪」、「偽證罪」,除了刑期最重3年,還有罰款等。
「政治是妥協的藝術」,妥協是政治的核心,既然必須妥協,就要有捨有得,藍營要有所得,也必須捨棄某部分,綠營亦然;所以,國民黨所謂的5大草案,本身就涵蓋要被捨棄與必須堅持的條文。
首先,正副院長選舉記名投票,現在各縣市議會經大法官釋憲後,必須記名投票,此時立法院要跟進,是把國會比成縣市議會,自降格調,縣市議會議長選舉要記名投票,是擔心議員被收買、賄賂、被「集體綁票」,畢竟縣市議員們的水準較低;然而立法院竟要向下模仿,讓人大開眼界。
國民黨中央經常管不住自己的民代,跑票時有所聞,但以孫中山「三民主義」和「國父思想」的精神,就是要讓立委展現自由意志;如今卻要改成黨意凌駕於民意,若是孫中山的忠實信徒,如何面對九泉之下的「國父」?
其次,是「人事同意權」記名投票,立法院對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的正、副院長有同意權,對大法官、監委、考委、審計長也有同意權,另外對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也有同意權),國民黨要貫徹黨意指揮立委,所以記名投票就很重要;只是,這同樣與五權憲政本意不符。
國民黨只拿下立法院相對多數,但最後的結果會是掌握司法、考試、監察三院的大權,特別是藍軍恨之入骨的NCC主委陳耀祥,除了不能再任,未來的委員也都會是親藍人士;既然民進黨能砍了中天,國民黨也能砍了三立、民視或鏡電視,且勢在必行。
至於總統「必須」到立法院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這都已然違憲,國民黨提此案是要魚目混珠,拿來與民進黨妥協的盲腸,即使未來透過修憲改為美國是總統制,總統必須到立院報告備詢,那麼在野黨杯葛總統上台,鬧得天翻地覆,也是必然。
國會調查權、聽證權,同樣涉及修憲,國民黨只是要拉高姿態護送「人事同意權」過關而已;此外,藐視國會罪、偽證罪等,是異想天開,立法院不是司法機關,無權審判行政官員,若是教司法機關審理,充其量只是給行政官員下馬威。
當然,像陳時中、陳吉仲、陳耀祥等這些「不聽話」的綠軍高官,三天兩頭就要被藍委移送法院,對於正規公務人員與軍方,國民黨就不會如此粗暴了。
過去藍綠都曾掌握國會多數,但國民黨確實棋高一著,知道如何以小搏大,已一個脆弱的多數,統治三分之二甚至更多的中央政府;這些「改革」,細究之後簡直不忍卒睹,台灣不必等中國和平統一,就會把自己奉送到對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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