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308 18:26:43)
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雇主防治性騷擾義務於112年08月16日有大幅度修正,並於今(8)日施行正式上路,修法內容主要增修「為保障工作權之性別平等,修正本法名稱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明確規範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之適用範圍」、「增訂政府機關代表人數比例上限,以廣納相關學者專家意見」、「利用權勢為性騷擾者加重懲罰性賠償責任」及「提供性騷擾申訴人法律諮詢或扶助及本法性騷擾事件適用性騷擾防治法有關被害人資訊保密及相關處罰規定」。為協助事業單位有效了解新法修正規定,臺東縣政府亦於新法上路同日辦理修法宣導會(上、下午共二場次),以便讓事業單位妥適了解本次修法重點,保障勞工權益,避免因不知法規而違法,各事業單位參與情形踴躍。
臺東縣政府社會處長陳淑蘭提醒,如果是10人以上且未滿30人之事業單位,新法上路的第一件要事,就是盡速設置處理性騷擾的申訴管道,無論是用專線電話、傳真、專用信箱、電子信箱等形式都可以,並且要公開揭示讓所有的勞工都知悉;若未設置如經查獲,可能面臨新臺幣1萬至10萬元罰鍰;如果是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必須因應新法去修訂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除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事項外,有關促進性別工作平等措施之各種假別,如生理假、家庭照顧假、陪產檢及育嬰留職停薪等法定勞工基本權益,事業單位亦須依法給假不得無故拒絕,同時也須注意到不得因勞工之性別或性傾向給予工作上差別待遇,同工同酬共同建立臺東縣性別平等友善職場。另外事業單位辦理哺集乳室與托兒服務並有提供相關補助,詳情可至勞動部(https://childcare.mol.gov.tw/PageNew/default.aspx)「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參閱。如事業單位或勞工朋友有法令疑義或勞動權益受損情事,可向臺東縣政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諮詢、申訴或安排勞資爭議調解,我們將會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