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蔡宗武/高雄報導】
高市警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113年3月1日21時許接獲110通報,位於小港區大業北路的「小吃部」有酒客酒後起糾紛,立即出動快打部隊及線上警網到場處理。
警方到場後了解,這是朋友喝酒後引發的口角糾紛,現場並無人員受傷或衝突發生。警方查核現場酒客身分時,驚人地發現其中一名蕭姓男子(66年次)是台北地方檢察署113年1月發佈的詐欺通緝犯。然而,蕭男表示他知道自己有案件,但認為應已結案。另外,由於他已搬離戶籍地很久,所以未曾收到法院寄送的應訊司法文書,並不知道自己已被通緝。警方當場告知蕭男相關權利,並依法將他逮捕,全案詢問後依涉嫌詐欺通緝案解送台北地方檢察署。
小港警分局呼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如果民眾因刑案被通知到庭偵查或執行刑罰,應依限到庭(案),若期間有住居所變動,應主動通知管轄地方檢察署或法院,避免成為通緝犯。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一時逃避而損害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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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新聞來源 「小吃部」酒客爭執揭通緝身份│小港警現場逮逃犯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