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澤汝/雲林報導】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於112年12月1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並自113年1月1日開始施實,確立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政策方針原則、強化各級政府道路安全運作機制,完善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推動制度,以期建立以人為本之道路交通安全環境,達到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終極目標。
縣長張麗善113年2月27日主持本縣第487次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表示,本縣以高齡者、機車、自撞等類型為交通事故發生嚴重組群,事故多發生在偏鄉道路、無號誌路口。112年已由各警察分局全面清查轄內高齡者通行需求,從長照、關懷據點、長青學苑、醫療院所等串聯安全、友善「行」的安全路廊,增設標誌、標線或其他交通安設施處所,並由交通工務局立即改善97處所,完成「1鄉鎮1交通安全廊道」,以提升高齡者、機車等用路人交通安全。
本縣也非常重視事故後醫療救護能力,於112年8月由秘書長召集衛生局、警察局、消防局針對車禍傷患救護及後送與臺大醫院聯結建立體系,對車禍傷患後醫療院所救護問題,出動六星級救護車特別照護及直通醫院急診室,並積極完成基礎設施建置,以利強化緊急醫療救護品質及效率。另警察局112年10至12月針對全縣第一線處理交通事故員警完成基礎醫療救護訓練,員警具備第一時間面對交通事故創傷處置能力。有鑑於近期縣民檢舉、投訴夜間常有改裝車輛製造引擎噪音妨害居民住家安寧,縣長特別指示警察局、雲林監理站、環境保保護局等單位,針對車輛噪音熱區路段、時段及例假日夜間,加強違規車輛攔查、車輛噪音檢測及車輛改裝監理查驗等防制工作,以強力手段消滅飆車、噪音車輛夜間擾民的惡劣行徑,還給縣民一個寧靜的居住空間。縣長也呼籲縣民一起來為道路交通安全盡一份心力,共同維持良好的行車秩序,期許本轄交通更順暢、人車更安全,創造本縣更優質的交通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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