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聞記者陳致愷/雲林報導】含致癌物蘇丹紅的辣椒粉流向全台,多家下游廠商食品受波及下架,雲林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偵辦,通知「濟生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及多名員工到案說明,檢方調查該公司研發處長及研發人員,涉嫌變造SGS公司檢測報告,涉犯食安法及偽造文書等罪,且有勾串、滅證之虞,今向雲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陳姓負責人及另4名員工,則分別給予150萬至2萬元交保。
雲林地檢署指出,該署接獲雲林縣政府衛生局函送濟生股份有限公司斗六廠銷售之紅辣椒粉含有蘇丹紅一案後,該署檢察長戴文亮極為重視,交由檢察官周甫學指揮調查局雲林縣調站、雲林縣警局及雲林縣衛生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
經調閱並研析相關資料後,昨(26)日至濟生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斗六廠、新莊廠等處進行搜索,並通知公司60歲陳姓負責人、32歲陳姓經理、斗六廠研發處52歲郭姓處長、斗六廠48歲郭姓研發人員等9名公司員工到案說明。
檢方調查,濟生公司斗六廠品管人員將紅辣椒粉原料寄送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公司)食品實驗室檢測,檢出上開原料含有蘇丹色素3號,郭姓研發人員接獲上開報告後,將不合格報告轉知郭姓研發處長等人。
為順利將公司生產之四合一調味粉出貨給全聯公司,郭姓處長明知蘇丹色素3號屬國際癌症研究機構致癌性分類第3類物質,為不得檢出品項,非屬「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核准的食品添加物,郭姓處長竟變造SGS公司檢測報告,藉此取信、出貨給全聯公司,並販售予消費者。
全案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周甫學、彭彥儒漏夜複訊後,認為郭姓研發處長、郭姓研發人員等2人,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應論以同法第49條第1項之罪、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變造私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今(27)日清晨6時許,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公司陳姓負責人、陳姓經理及其他3名職員,則分別給予新臺幣150萬元至2萬元不等金額之交保。